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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"互聯網+"行動的指導意見》(全文)【2】
2015年07月岩盤太空艙05日09:28來源:新華社
原標題:授權發佈: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"互聯網+"行動的指導意見
二、重點行動
(一)“互聯網+”創業創新。
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創新驅動作用,以促進創業創新為重點,推動各類要素資源聚集、開放和共享,大力發展眾創空間、開放式創新等,引導和推動全社會形成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,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。(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商務部等負責,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,下同)
1.強化創業創新支撐。鼓勵大型互聯網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利用技術優勢和產業整合能力,向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開放平臺入口、數據信息、計算能力等資源,提供研發工具、經營管理和市場營銷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,提高小微企業信息化應用水平,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業模式的創業企業。充分利用互聯網基礎條件,完善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,集聚創業創新資源,為小微企業提供找得著、用得起、有保障的服務。
2.積極發展眾創空間。充分發揮互聯網開放創新優勢,調動全社會力量,支持創新工場、創客空間、社會實驗室、智慧小企業創業基地等新型眾創空間發展。充分利用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、科技企業孵化器、大學科技園、商貿企業集聚區、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等現有條件,通過市場化方式構建一批創新與創業相結合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、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眾創空間,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的工作空間、網絡空間、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。實施新興產業“雙創”行動,建立一批新興產業“雙創”示范基地,加快發展“互聯網+”創業網絡體系。
3.發展開放式創新。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充分利用互聯網,把握市場需求導向,加強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,促進前沿技術和創新成果及時轉化,構建開放式創新體系。推動各類創業創新扶持政策與互聯網開放平臺聯動協作,為創業團隊和個人開發者提供綠色通道服務。加快發展創業服務業,積極推廣眾包、用戶參與設計、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,引導建立社會各界交流合作的平臺,推動跨區域、跨領域的技術成果轉移和協同創新。
(二)“互聯網+”協同制造。
推動互聯網與制造業融合,提升制造業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水平,加強產業鏈協作,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協同制造新模式。在重點領域推進智能制造、大規模個性化定制、網絡化協同制造和服務型制造,打造一批網絡化協同制造公共服務平臺,加快形成制造業網絡化產業生態體系。(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共同牽頭)
1.大力發展智能制造。以智能工廠為發展方向,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,加快推動雲計算、物聯網、智能工業機器人、增材制造等技術在生產過程中的應用,推進生產裝備智能化升級、工藝流程改造和基礎數據共享。著力在工控系統、智能感知元器件、工業雲平臺、操作系統和工業軟件等核心環節取得突破,加強工業大數據的開發與利用,有效支撐制造業智能化轉型,構建開放、共享、協作的智能制造產業生態。
2.發展大規模個性化定制。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采集並對接用戶個性化需求,推進設計研發、生產制造和供應鏈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柔性化改造,開展基於個性化產品的服務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。鼓勵互聯網企業整合市場信息,挖掘細分市場需求與發展趨勢,為制造企業開展個性化定制提供決策支撐。
3.提升網絡化協同制造水平。鼓勵制造業骨幹企業通過互聯網與產業鏈各環節緊密協同,促進生產、質量控制和運營管理系統全面互聯,推行眾包設計研發和網絡化制造等新模式。鼓勵有實力的互聯網企業構建網絡化協同制造公共服務平臺,面向細分行業提供雲制造服務,促進創新資源、生產能力、市場需求的集聚與對接,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,加快全社會多元化制造資源的有效協同,提高產業鏈資源整合能力。
4.加速制造業服務化轉型。鼓勵制造企業利用物聯網、雲計算、大數據等技術,整合產品全生命周期數據,形成面向生產組織全過程的決策服務信息,為產品優化升級提供數據支撐。鼓勵企業基於互聯網開展故障預警、遠程維護、質量診斷、遠程過程優化等在線增值服務,拓展產品價值空間,實現從制造向“制造+服務”的轉型升級。
(三)“互聯網+”現代農業。
利用互聯網提升農業生產、經營、管理和服務水平,培育一批網絡化、智能化、精細化的現代“種養加”生態農業新模式,形成示范帶動效應,加快完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,培育多樣化農業互聯網管理服務模式,逐步建立農副產品、農資質量安全追溯體系,促進農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。(農業部、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商務部、質檢總局、食品藥品監管總局、林業局等負責)
1.構建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。鼓勵互聯網企業建立農業服務平臺,支撐專業大戶、傢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,加強產銷銜接,實現農業生產由生產導向向消費導向轉變。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科技化、組織化和精細化水平,推進農業生產流通銷售方式變革和農業發展方式轉變,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和增值空間。規范用好農村土地流轉公共服務平臺,提升土地流轉透明度,保障農民權益。
2.發展精準化生產方式。推廣成熟可復制的農業物聯網應用模式。在基礎較好的領域和地區,普及基於環境感知、實時監測、自動控制的網絡化農業環境監測系統。在大宗農產品規模生產區域,構建天地一體的農業物聯網測控體系,實施智能節水灌溉、測土配方施肥、農機定位耕種等精準化作業。在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基地和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基地,推動飼料精準投放、疾病自動診斷、廢棄物自動回收等智能設備的應用普及和互聯互通。
3.提升網絡化服務水平。深入推進信息進村入戶試點,鼓勵通過移動互聯網為農民提供政策、市場、科技、保險等生產生活信息服務。支持互聯網企業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合作,綜合利用大數據、雲計算等技術,建立農業信息監測體系,為災害預警、耕地質量監測、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、市場波動預測、經營科學決策等提供服務。
4.完善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。充分利用現有互聯網資源,構建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務平臺,推進制度標準建設,建立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。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利用互聯網技術,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精細化信息化管理,加快推動移動互聯網、物聯網、二維碼、無線射頻識別等信息技術在生產加工和流通銷售各環節的推廣應用,強化上下遊追溯體系對接和信息互通共享,不斷擴大追溯體系覆蓋面,實現農副產品“從農田到餐桌”全過程可追溯,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(四)“互聯網+”智慧能源。
通過互聯網促進能源系統扁平化,推進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革命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推動節能減排。加強分佈式能源網絡建設,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,促進能源利用結構優化。加快發電設施、用電設施和電網智能化改造,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、穩定性和可靠性。(能源局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)
1.推進能源生產智能化。建立能源生產運行的監測、管理和調度信息公共服務網絡,加強能源產業鏈上下遊企業的信息對接和生產消費智能化,支撐電廠和電網協調運行,促進非化石能源與化石能源協同發電。鼓勵能源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對設備狀態、電能負載等數據進行分析挖掘與預測,開展精準調度、故障判斷和預測性維護,提高能源利用岩盤浴太空艙效率和安全穩定運行水平。
2.建設分佈式能源網絡。建設以太陽能、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多能源協調互補的能源互聯網。突破分佈式發電、儲能、智能微網、主動配電網等關鍵技術,構建智能化電力運行監測、管理技術平臺,使電力設備和用電終端基於互聯網進行雙向通信和智能調控,實現分佈式電源的及時有效接入,逐步建成開放共享的能源網絡。
3.探索能源消費新模式。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服務區域試點,推進以智能電網為配送平臺,以電子商務為交易平臺,融合儲能設施、物聯網、智能用電設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、互聯網金融等衍生服務於一體的綠色能源網絡發展,實現綠色電力的點到點交易及實時配送和補貼結算。進一步加強能源生產和消費協調匹配,推進電動汽車、港口岸電等電能替代技術的應用,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基於分佈式能源網絡,發展用戶端智能化用能、能源共享經濟和能源自由交易,促進能源消費生態體系建設。
4.發展基於電網的通信設施和新型業務。推進電力光纖到戶工程,完善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系統。統籌部署電網和通信網深度融合的網絡基礎設施,實現同纜傳輸、共建共享,避免重復建設。鼓勵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傢庭能效管理等新型業務。
(五)“互聯網+”普惠金融。
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,全面提升互聯網金融服務能力和普惠水平,鼓勵互聯網與銀行、證券、保險、基金的融合創新,為大眾提供豐富、安全、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,更好滿足不同層次實體經濟的投融資需求,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企業。(人民銀行、銀監會、證監會、保監會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探索推進互聯網金融雲服務平臺建設。探索互聯網企業構建互聯網金融雲服務平臺。在保證技術成熟和業務安全的基礎上,支持金融企業與雲計算技術提供商合作開展金融公共雲服務,提供多樣化、個性化、精準化的金融產品。支持銀行、證券、保險企業穩妥實施系統架構轉型,鼓勵探索利用雲服務平臺開展金融核心業務,提供基於金融雲服務平臺的信用、認證、接口等公共服務。
2.鼓勵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拓寬服務覆蓋面。鼓勵各金融機構利用雲計算、移動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技術手段,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,在更廣泛地區提供便利的存貸款、支付結算、信用中介平臺等金融服務,拓寬普惠金融服務范圍,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效支撐。支持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網絡借貸、網絡證券、網絡保險、互聯網基金銷售等業務。擴大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試點,充分發揮保險業在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中的作用。推動金融集成電路卡(IC卡)全面應用,提升電子現金的使用率和便捷性。發揮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臺(MTPS)的作用,積極推動商業銀行開展移動金融創新應用,促進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、公共服務等領域的規模應用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借助互聯網技術發展消費信貸業務,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金融租賃業務。
3.積極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。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提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,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、創新型企業和個人的投融資需求。規范發展網絡借貸和互聯網消費信貸業務,探索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。積極引導風險投資基金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於互聯網金融企業。利用大數據發展市場化個人征信業務,加快網絡征信和信用評價體系建設。加強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和投資者保護,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。改進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,提高金融服務安全性,有效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及其外溢效應。
(六)“互聯網+”益民服務。
充分發揮互聯網的高效、便捷優勢,提高資源利用效率,降低服務消費成本。大力發展以互聯網為載體、線上線下互動的新興消費,加快發展基於互聯網的醫療、健康、養老、教育、旅遊、社會保障等新興服務,創新政府服務模式,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。(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商務部、衛生計生委、質檢總局、台中岩盤浴價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、林業局、旅遊局、網信辦、信訪局等負責)
1.創新政府網絡化管理和服務。加快互聯網與政府公共服務體系的深度融合,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,促進公共服務創新供給和服務資源整合,構建面向公眾的一體化在線公共服務體系。積極探索公眾參與的網絡化社會管理服務新模式,充分利用互聯網、移動互聯網應用平臺等,加快推進政務新媒體發展建設,加強政府與公眾的溝通交流,提高政府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務和公共政策制定的響應速度,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,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。深入推進網上信訪,提高信訪工作質量、效率和公信力。鼓勵政府和互聯網企業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,探索開展一批社會治理互聯網應用試點,打通政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,利用大數據分析手段,提升各級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。加強對“互聯網+”行動的宣傳,提高公眾參與度。
2.發展便民服務新業態。發展體驗經濟,支持實體零售商綜合利用網上商店、移動支付、智能試衣等新技術,打造體驗式購物模式。發展社區經濟,在餐飲、娛樂、傢政等領域培育線上線下結合的社區服務新模式。發展共享經濟,規范發展網絡約租車,積極推廣在線租房等新業態,著力破除準入門檻高、服務規范難、個人征信缺失等瓶頸制約。發展基於互聯網的文化、媒體和旅遊等服務,培育形式多樣的新型業態。積極推廣基於移動互聯網入口的城市服務,開展網上社保辦理、個人社保權益查詢、跨地區醫保結算等互聯網應用,讓老百姓足不出戶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務。
3.推廣在線醫療衛生新模式。發展基於互聯網的醫療衛生服務,支持第三方機構構建醫學影像、健康檔案、檢驗報告、電子病歷等醫療信息共享服務平臺,逐步建立跨醫院的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系。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提供在線預約診療、候診提醒、劃價繳費、診療報告查詢、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。引導醫療機構面向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開展基層檢查、上級診斷等遠程醫療服務。鼓勵互聯網企業與醫療機構合作建立醫療網絡信息平臺,加強區域醫療衛生服務資源整合,充分利用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手段,提高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能力。積極探索互聯網延伸醫囑、電子處方等網絡醫療健康服務應用。鼓勵有資質的醫學檢驗機構、醫療服務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,發展基因檢測、疾病預防等健康服務模式。
4.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。支持智能健康產品創新和應用,推廣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。鼓勵健康服務機構利用雲計算、大數據等技術搭建公共信息平臺,提供長期跟蹤、預測預警的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。發展第三方在線健康市場調查、咨詢評價、預防管理等應用服務,提升規范化和專業化運營水平。依托現有互聯網資源和社會力量,以社區為基礎,搭建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,提供護理看護、健康管理、康復照料等居傢養老服務。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應用基於移動互聯網的便攜式體檢、緊急呼叫監控等設備,提高養老服務水平。
5.探索新型教育服務供給方式。鼓勵互聯網企業與社會教育機構根據市場需求開發數字教育資源,提供網絡化教育服務。鼓勵學校利用數字教育資源及教育服務平臺,逐步探索網絡化教育新模式,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,促進教育公平。鼓勵學校通過與互聯網企業合作等方式,對接線上線下教育資源,探索基礎教育、職業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新方式。推動開展學歷教育在線課程資源共享,推廣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等網絡學習模式,探索建立網絡學習學分認定與學分轉換等制度,加快推動高等教育服務模式變革。
(七)“互聯網+”高效物流。
加快建設跨行業、跨區域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,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對接和使用效率。鼓勵大數據、雲計算在物流領域的應用,建設智能倉儲體系,優化物流運作流程,提升物流倉儲的自動化、智能化水平和運轉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。(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、交通運輸部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構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體系。發揮互聯網信息集聚優勢,聚合各類物流信息資源,鼓勵骨幹物流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搭建面向社會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,整合倉儲、運輸和配送信息,開展物流全程監測、預警,提高物流安全、環保和誠信水平,統籌優化社會物流資源配置。構建互通省際、下達市縣、兼顧鄉村的物流信息互聯網絡,建立各類可開放數據的對接機制,加快完善物流信息交換開放標準體系,在更廣范圍促進物流信息充分共享與互聯互通。
2.建設深度感知智能倉儲系統。在各級倉儲單元積極推廣應用二維碼、無線射頻識別等物聯網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,實現倉儲設施與貨物的實時跟蹤、網絡化管理以及庫存信息的高度共享,提高貨物調度效率。鼓勵應用智能化物流裝備提升倉儲、運輸、分揀、包裝等作業效率,提高各類復雜訂單的出貨處理能力,緩解貨物囤積停滯瓶頸制約,提升倉儲運管水平和效率。
3.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調配體系。加快推進貨運車聯網與物流園區、倉儲設施、配送網點等信息互聯,促進人員、貨源、車源等信息高效匹配,有效降低貨車空駛率,提高配送效率。鼓勵發展社區自提櫃、冷鏈儲藏櫃、代收服務點等新型社區化配送模式,結合構建物流信息互聯網絡,加快推進縣到村的物流配送網絡和村級配送網點建設,解決物流配送“最後一公裡”問題。
(八)“互聯網+”電子商務。
鞏固和增強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領先優勢,大力發展農村電商、行業電商和跨境電商,進一步擴大電子商務發展空間。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的融合不斷深化,網絡化生產、流通、消費更加普及,標準規范、公共服務等支撐環境基本完善。(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業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、質檢總局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。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,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產品、農資批發市場對接電商平臺,積極發展以銷定產模式。完善農村電子商務配送及綜合服務網絡,著力解決農副產品標準化、物流標準化、冷鏈倉儲建設等關鍵問題,發展農產品個性化定制服務。開展生鮮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電子商務試點,促進農業大宗商品電子商務發展。
2.大力發展行業電子商務。鼓勵能源、化工、鋼鐵、電子、輕紡、醫藥等行業企業,積極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優化采購、分銷體系,提升企業經營效率。推動各類專業市場線上轉型,引導傳統商貿流通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整合資源,積極向供應鏈協同平臺轉型。鼓勵生產制造企業面向個性化、定制化消費需求深化電子商務應用,支持設備制造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融資租賃服務,鼓勵中小微企業擴大電子商務應用。按照市場化、專業化方向,大力推廣電子招標投標。
3.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創新。鼓勵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的大數據資源,提升企業精準營銷能力,激發市場消費需求。建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追溯機制,建設電子商務售後服務質量檢測雲平臺,完善互聯網質量信息公共服務體系,解決消費者維權難、退貨難、產品責任追溯難等問題。加強互聯網食品藥品市場監測監管體系建設,積極探索處方藥電子商務銷售和監管模式創新。鼓勵企業利用移動社交、新媒體等新渠道,發展社交電商、“粉絲”經濟等網絡營銷新模式。
4.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。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商發展,完善跨境物流體系,拓展全球經貿合作。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、檢驗檢疫、結匯等關鍵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。創新跨境權益保障機制,利用合格評定手段,推進國際互認。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管理,促進信息網絡暢通、跨境物流便捷、支付及結匯無障礙、稅收規范便利、市場及貿易規則互認互通。
(九)“互聯網+”便捷交通。
加快互聯網與交通運輸領域的深度融合,通過基礎設施、運輸工具、運行信息等互聯網化,推進基於互聯網平臺的便捷化交通運輸服務發展,顯著提高交通運輸資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細化水平,全面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服務品質和科學治理能力。(發展改革委、交通運輸部共同牽頭)
1.提升交通運輸服務品質。推動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企業將服務性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,鼓勵互聯網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實時交通運行狀態查詢、出行路線規劃、網上購票、智能停車等服務,推進基於互聯網平臺的多種出行方式信息服務對接和一站式服務。加快完善汽車健康檔案、維修診斷和服務質量信息服務平臺建設。
2.推進交通運輸資源在線集成。利用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等技術,進一步加強對公路、鐵路、民航、港口等交通運輸網絡關鍵設施運行狀態與通行信息的采集。推動跨地域、跨類型交通運輸信息互聯互通,推廣船聯網、車聯網等智能化技術應用,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運輸感知體系,提高基礎設施、運輸工具、運行信息等要素資源的在線化水平,全面支撐故障預警、運行維護以及調度智能化。
3.增強交通運輸科學治理能力。強化交通運輸信息共享,利用大數據平臺挖掘分析人口遷徙規律、公眾出行需求、樞紐客流規模、車輛船舶行駛特征等,為優化交通運輸設施規劃與建設、安全運行控制、交通運輸管理決策提供支撐。利用互聯網加強對交通運輸違章違規行為的智能化監管,不斷提高交通運輸治理能力。
(十)“互聯網+”綠色生態。
推動互聯網與生態文明建設深度融合,完善污染物監測及信息發佈系統,形成覆蓋主要生態要素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動態監測網絡,實現生態環境數據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。充分發揮互聯網在逆向物流回收體系中的平臺作用,促進再生資源交易利用便捷化、互動化、透明化,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。(發展改革委、環境保護部、商務部、林業局等負責)
1.加強資源環境動態監測。針對能源、礦產資源、水、大氣、森林、草原、濕地、海洋等各類生態要素,充分利用多維地理信息系統、智慧地圖等技術,結合互聯網大數據分析,優化監測站點佈局,擴大動態監控范圍,構建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立體監控系統。依托現有互聯網、雲計算平臺,逐步實現各級政府資源環境動態監測信息互聯共享。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和大數據分析。
2.大力發展智慧環保。利用智能監測設備和移動互聯網,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,增加監測污染物種類,擴大監測范圍,形成全天候、多層次的智能多源感知體系。建立環境信息數據共享機制,統一數據交換標準,推進區域污染物排放、空氣環境質量、水環境質量等信息公開,通過互聯網實現面向公眾的在線查詢和定制推送。加強對企業環保信用數據的采集整理,將企業環保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。完善環境預警和風險監測信息網絡,提升重金屬、危險廢物、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風險防范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。
3.完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。利用物聯網、大數據開展信息采集、數據分析、流向監測,優化逆向物流網點佈局。支持利用電子標簽、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跟蹤電子廢物流向,鼓勵互聯網企業參與搭建城市廢棄物回收平臺,創新再生資源回收模式。加快推進汽車保險信息系統、“以舊換再”管理系統和報廢車管理系統的標準化、規范化和互聯互通,加強廢舊汽車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管理,為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創新和便民服務提供數據支撐。
4.建立廢棄物在線交易系統。鼓勵互聯網企業積極參與各類產業園區廢棄物信息平臺建設,推動現有骨幹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向線上線下結合轉型升級,逐步形成行業性、區域性、全國性的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,完善線上信用評價和供應鏈融資體系,開展在線競價,發佈價格交易指數,提高穩定供給能力,增強主要再生資源品種的定價權。
(十一)“互聯網+”人工智能。
依托互聯網平臺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創新服務,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術突破,促進人工智能在智能傢居、智能終端、智能汽車、機器人等領域的推廣應用,培育若幹引領全球人工智能發展的骨幹企業和創新團隊,形成創新活躍、開放合作、協同發展的產業生態。(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培育發展人工智能新興產業。建設支撐超大規模深度學習的新型計算集群,構建包括語音、圖像、視頻、地圖等數據的海量訓練資源庫,加強人工智能基礎資源和公共服務等創新平臺建設。進一步推進計算機視覺、智能語音處理、生物特征識別、自然語言理解、智能決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機交互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,推動人工智能在智能產品、工業制造等領域規模商用,為產業智能化升級夯實基礎。
2.推進重點領域智能產品創新。鼓勵傳統傢居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開展集成創新,不斷提升傢居產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務能力,創造新的消費市場空間。推動汽車企業與互聯網企業設立跨界交叉的創新平臺,加快智能輔助駕駛、復雜環境感知、車載智能設備等技術產品的研發與應用。支持安防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,發展和推廣圖像精準識別等大數據分析技術,提升安防產品的智能化服務水平。
3.提升終端產品智能化水平。著力做大高端移動智能終端產品和服務的市場規模,提高移動智能終端核心技術研發及產業化能力。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差異化細分市場需求分析,大力豐富可穿戴設備的應用服務,提升用戶體驗。推動互聯網技術以及智能感知、模式識別、智能分析、智能控制等智能技術在機器人領域的深入應用,大力提升機器人產品在傳感、交互、控制等方面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,提高核心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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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07月岩盤太空艙05日09:28來源:新華社
原標題:授權發佈: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"互聯網+"行動的指導意見
二、重點行動
(一)“互聯網+”創業創新。
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創新驅動作用,以促進創業創新為重點,推動各類要素資源聚集、開放和共享,大力發展眾創空間、開放式創新等,引導和推動全社會形成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,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。(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商務部等負責,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,下同)
1.強化創業創新支撐。鼓勵大型互聯網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利用技術優勢和產業整合能力,向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開放平臺入口、數據信息、計算能力等資源,提供研發工具、經營管理和市場營銷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,提高小微企業信息化應用水平,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業模式的創業企業。充分利用互聯網基礎條件,完善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,集聚創業創新資源,為小微企業提供找得著、用得起、有保障的服務。
2.積極發展眾創空間。充分發揮互聯網開放創新優勢,調動全社會力量,支持創新工場、創客空間、社會實驗室、智慧小企業創業基地等新型眾創空間發展。充分利用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、科技企業孵化器、大學科技園、商貿企業集聚區、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等現有條件,通過市場化方式構建一批創新與創業相結合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、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眾創空間,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的工作空間、網絡空間、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。實施新興產業“雙創”行動,建立一批新興產業“雙創”示范基地,加快發展“互聯網+”創業網絡體系。
3.發展開放式創新。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充分利用互聯網,把握市場需求導向,加強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,促進前沿技術和創新成果及時轉化,構建開放式創新體系。推動各類創業創新扶持政策與互聯網開放平臺聯動協作,為創業團隊和個人開發者提供綠色通道服務。加快發展創業服務業,積極推廣眾包、用戶參與設計、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,引導建立社會各界交流合作的平臺,推動跨區域、跨領域的技術成果轉移和協同創新。
(二)“互聯網+”協同制造。
推動互聯網與制造業融合,提升制造業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水平,加強產業鏈協作,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協同制造新模式。在重點領域推進智能制造、大規模個性化定制、網絡化協同制造和服務型制造,打造一批網絡化協同制造公共服務平臺,加快形成制造業網絡化產業生態體系。(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共同牽頭)
1.大力發展智能制造。以智能工廠為發展方向,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,加快推動雲計算、物聯網、智能工業機器人、增材制造等技術在生產過程中的應用,推進生產裝備智能化升級、工藝流程改造和基礎數據共享。著力在工控系統、智能感知元器件、工業雲平臺、操作系統和工業軟件等核心環節取得突破,加強工業大數據的開發與利用,有效支撐制造業智能化轉型,構建開放、共享、協作的智能制造產業生態。
2.發展大規模個性化定制。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采集並對接用戶個性化需求,推進設計研發、生產制造和供應鏈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柔性化改造,開展基於個性化產品的服務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。鼓勵互聯網企業整合市場信息,挖掘細分市場需求與發展趨勢,為制造企業開展個性化定制提供決策支撐。
3.提升網絡化協同制造水平。鼓勵制造業骨幹企業通過互聯網與產業鏈各環節緊密協同,促進生產、質量控制和運營管理系統全面互聯,推行眾包設計研發和網絡化制造等新模式。鼓勵有實力的互聯網企業構建網絡化協同制造公共服務平臺,面向細分行業提供雲制造服務,促進創新資源、生產能力、市場需求的集聚與對接,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,加快全社會多元化制造資源的有效協同,提高產業鏈資源整合能力。
4.加速制造業服務化轉型。鼓勵制造企業利用物聯網、雲計算、大數據等技術,整合產品全生命周期數據,形成面向生產組織全過程的決策服務信息,為產品優化升級提供數據支撐。鼓勵企業基於互聯網開展故障預警、遠程維護、質量診斷、遠程過程優化等在線增值服務,拓展產品價值空間,實現從制造向“制造+服務”的轉型升級。
(三)“互聯網+”現代農業。
利用互聯網提升農業生產、經營、管理和服務水平,培育一批網絡化、智能化、精細化的現代“種養加”生態農業新模式,形成示范帶動效應,加快完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,培育多樣化農業互聯網管理服務模式,逐步建立農副產品、農資質量安全追溯體系,促進農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。(農業部、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商務部、質檢總局、食品藥品監管總局、林業局等負責)
1.構建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。鼓勵互聯網企業建立農業服務平臺,支撐專業大戶、傢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,加強產銷銜接,實現農業生產由生產導向向消費導向轉變。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科技化、組織化和精細化水平,推進農業生產流通銷售方式變革和農業發展方式轉變,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和增值空間。規范用好農村土地流轉公共服務平臺,提升土地流轉透明度,保障農民權益。
2.發展精準化生產方式。推廣成熟可復制的農業物聯網應用模式。在基礎較好的領域和地區,普及基於環境感知、實時監測、自動控制的網絡化農業環境監測系統。在大宗農產品規模生產區域,構建天地一體的農業物聯網測控體系,實施智能節水灌溉、測土配方施肥、農機定位耕種等精準化作業。在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基地和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基地,推動飼料精準投放、疾病自動診斷、廢棄物自動回收等智能設備的應用普及和互聯互通。
3.提升網絡化服務水平。深入推進信息進村入戶試點,鼓勵通過移動互聯網為農民提供政策、市場、科技、保險等生產生活信息服務。支持互聯網企業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合作,綜合利用大數據、雲計算等技術,建立農業信息監測體系,為災害預警、耕地質量監測、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、市場波動預測、經營科學決策等提供服務。
4.完善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。充分利用現有互聯網資源,構建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務平臺,推進制度標準建設,建立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。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利用互聯網技術,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精細化信息化管理,加快推動移動互聯網、物聯網、二維碼、無線射頻識別等信息技術在生產加工和流通銷售各環節的推廣應用,強化上下遊追溯體系對接和信息互通共享,不斷擴大追溯體系覆蓋面,實現農副產品“從農田到餐桌”全過程可追溯,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(四)“互聯網+”智慧能源。
通過互聯網促進能源系統扁平化,推進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革命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推動節能減排。加強分佈式能源網絡建設,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,促進能源利用結構優化。加快發電設施、用電設施和電網智能化改造,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、穩定性和可靠性。(能源局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)
1.推進能源生產智能化。建立能源生產運行的監測、管理和調度信息公共服務網絡,加強能源產業鏈上下遊企業的信息對接和生產消費智能化,支撐電廠和電網協調運行,促進非化石能源與化石能源協同發電。鼓勵能源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對設備狀態、電能負載等數據進行分析挖掘與預測,開展精準調度、故障判斷和預測性維護,提高能源利用岩盤浴太空艙效率和安全穩定運行水平。
2.建設分佈式能源網絡。建設以太陽能、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多能源協調互補的能源互聯網。突破分佈式發電、儲能、智能微網、主動配電網等關鍵技術,構建智能化電力運行監測、管理技術平臺,使電力設備和用電終端基於互聯網進行雙向通信和智能調控,實現分佈式電源的及時有效接入,逐步建成開放共享的能源網絡。
3.探索能源消費新模式。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服務區域試點,推進以智能電網為配送平臺,以電子商務為交易平臺,融合儲能設施、物聯網、智能用電設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、互聯網金融等衍生服務於一體的綠色能源網絡發展,實現綠色電力的點到點交易及實時配送和補貼結算。進一步加強能源生產和消費協調匹配,推進電動汽車、港口岸電等電能替代技術的應用,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基於分佈式能源網絡,發展用戶端智能化用能、能源共享經濟和能源自由交易,促進能源消費生態體系建設。
4.發展基於電網的通信設施和新型業務。推進電力光纖到戶工程,完善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系統。統籌部署電網和通信網深度融合的網絡基礎設施,實現同纜傳輸、共建共享,避免重復建設。鼓勵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傢庭能效管理等新型業務。
(五)“互聯網+”普惠金融。
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,全面提升互聯網金融服務能力和普惠水平,鼓勵互聯網與銀行、證券、保險、基金的融合創新,為大眾提供豐富、安全、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,更好滿足不同層次實體經濟的投融資需求,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企業。(人民銀行、銀監會、證監會、保監會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探索推進互聯網金融雲服務平臺建設。探索互聯網企業構建互聯網金融雲服務平臺。在保證技術成熟和業務安全的基礎上,支持金融企業與雲計算技術提供商合作開展金融公共雲服務,提供多樣化、個性化、精準化的金融產品。支持銀行、證券、保險企業穩妥實施系統架構轉型,鼓勵探索利用雲服務平臺開展金融核心業務,提供基於金融雲服務平臺的信用、認證、接口等公共服務。
2.鼓勵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拓寬服務覆蓋面。鼓勵各金融機構利用雲計算、移動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技術手段,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,在更廣泛地區提供便利的存貸款、支付結算、信用中介平臺等金融服務,拓寬普惠金融服務范圍,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效支撐。支持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網絡借貸、網絡證券、網絡保險、互聯網基金銷售等業務。擴大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試點,充分發揮保險業在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中的作用。推動金融集成電路卡(IC卡)全面應用,提升電子現金的使用率和便捷性。發揮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臺(MTPS)的作用,積極推動商業銀行開展移動金融創新應用,促進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、公共服務等領域的規模應用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借助互聯網技術發展消費信貸業務,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金融租賃業務。
3.積極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。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提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,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、創新型企業和個人的投融資需求。規范發展網絡借貸和互聯網消費信貸業務,探索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。積極引導風險投資基金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於互聯網金融企業。利用大數據發展市場化個人征信業務,加快網絡征信和信用評價體系建設。加強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和投資者保護,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。改進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,提高金融服務安全性,有效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及其外溢效應。
(六)“互聯網+”益民服務。
充分發揮互聯網的高效、便捷優勢,提高資源利用效率,降低服務消費成本。大力發展以互聯網為載體、線上線下互動的新興消費,加快發展基於互聯網的醫療、健康、養老、教育、旅遊、社會保障等新興服務,創新政府服務模式,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。(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商務部、衛生計生委、質檢總局、台中岩盤浴價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、林業局、旅遊局、網信辦、信訪局等負責)
1.創新政府網絡化管理和服務。加快互聯網與政府公共服務體系的深度融合,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,促進公共服務創新供給和服務資源整合,構建面向公眾的一體化在線公共服務體系。積極探索公眾參與的網絡化社會管理服務新模式,充分利用互聯網、移動互聯網應用平臺等,加快推進政務新媒體發展建設,加強政府與公眾的溝通交流,提高政府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務和公共政策制定的響應速度,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,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。深入推進網上信訪,提高信訪工作質量、效率和公信力。鼓勵政府和互聯網企業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,探索開展一批社會治理互聯網應用試點,打通政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,利用大數據分析手段,提升各級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。加強對“互聯網+”行動的宣傳,提高公眾參與度。
2.發展便民服務新業態。發展體驗經濟,支持實體零售商綜合利用網上商店、移動支付、智能試衣等新技術,打造體驗式購物模式。發展社區經濟,在餐飲、娛樂、傢政等領域培育線上線下結合的社區服務新模式。發展共享經濟,規范發展網絡約租車,積極推廣在線租房等新業態,著力破除準入門檻高、服務規范難、個人征信缺失等瓶頸制約。發展基於互聯網的文化、媒體和旅遊等服務,培育形式多樣的新型業態。積極推廣基於移動互聯網入口的城市服務,開展網上社保辦理、個人社保權益查詢、跨地區醫保結算等互聯網應用,讓老百姓足不出戶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務。
3.推廣在線醫療衛生新模式。發展基於互聯網的醫療衛生服務,支持第三方機構構建醫學影像、健康檔案、檢驗報告、電子病歷等醫療信息共享服務平臺,逐步建立跨醫院的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系。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提供在線預約診療、候診提醒、劃價繳費、診療報告查詢、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。引導醫療機構面向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開展基層檢查、上級診斷等遠程醫療服務。鼓勵互聯網企業與醫療機構合作建立醫療網絡信息平臺,加強區域醫療衛生服務資源整合,充分利用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手段,提高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能力。積極探索互聯網延伸醫囑、電子處方等網絡醫療健康服務應用。鼓勵有資質的醫學檢驗機構、醫療服務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,發展基因檢測、疾病預防等健康服務模式。
4.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。支持智能健康產品創新和應用,推廣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。鼓勵健康服務機構利用雲計算、大數據等技術搭建公共信息平臺,提供長期跟蹤、預測預警的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。發展第三方在線健康市場調查、咨詢評價、預防管理等應用服務,提升規范化和專業化運營水平。依托現有互聯網資源和社會力量,以社區為基礎,搭建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,提供護理看護、健康管理、康復照料等居傢養老服務。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應用基於移動互聯網的便攜式體檢、緊急呼叫監控等設備,提高養老服務水平。
5.探索新型教育服務供給方式。鼓勵互聯網企業與社會教育機構根據市場需求開發數字教育資源,提供網絡化教育服務。鼓勵學校利用數字教育資源及教育服務平臺,逐步探索網絡化教育新模式,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,促進教育公平。鼓勵學校通過與互聯網企業合作等方式,對接線上線下教育資源,探索基礎教育、職業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新方式。推動開展學歷教育在線課程資源共享,推廣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等網絡學習模式,探索建立網絡學習學分認定與學分轉換等制度,加快推動高等教育服務模式變革。
(七)“互聯網+”高效物流。
加快建設跨行業、跨區域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,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對接和使用效率。鼓勵大數據、雲計算在物流領域的應用,建設智能倉儲體系,優化物流運作流程,提升物流倉儲的自動化、智能化水平和運轉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。(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、交通運輸部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構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體系。發揮互聯網信息集聚優勢,聚合各類物流信息資源,鼓勵骨幹物流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搭建面向社會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,整合倉儲、運輸和配送信息,開展物流全程監測、預警,提高物流安全、環保和誠信水平,統籌優化社會物流資源配置。構建互通省際、下達市縣、兼顧鄉村的物流信息互聯網絡,建立各類可開放數據的對接機制,加快完善物流信息交換開放標準體系,在更廣范圍促進物流信息充分共享與互聯互通。
2.建設深度感知智能倉儲系統。在各級倉儲單元積極推廣應用二維碼、無線射頻識別等物聯網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,實現倉儲設施與貨物的實時跟蹤、網絡化管理以及庫存信息的高度共享,提高貨物調度效率。鼓勵應用智能化物流裝備提升倉儲、運輸、分揀、包裝等作業效率,提高各類復雜訂單的出貨處理能力,緩解貨物囤積停滯瓶頸制約,提升倉儲運管水平和效率。
3.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調配體系。加快推進貨運車聯網與物流園區、倉儲設施、配送網點等信息互聯,促進人員、貨源、車源等信息高效匹配,有效降低貨車空駛率,提高配送效率。鼓勵發展社區自提櫃、冷鏈儲藏櫃、代收服務點等新型社區化配送模式,結合構建物流信息互聯網絡,加快推進縣到村的物流配送網絡和村級配送網點建設,解決物流配送“最後一公裡”問題。
(八)“互聯網+”電子商務。
鞏固和增強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領先優勢,大力發展農村電商、行業電商和跨境電商,進一步擴大電子商務發展空間。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的融合不斷深化,網絡化生產、流通、消費更加普及,標準規范、公共服務等支撐環境基本完善。(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業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、質檢總局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。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,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產品、農資批發市場對接電商平臺,積極發展以銷定產模式。完善農村電子商務配送及綜合服務網絡,著力解決農副產品標準化、物流標準化、冷鏈倉儲建設等關鍵問題,發展農產品個性化定制服務。開展生鮮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電子商務試點,促進農業大宗商品電子商務發展。
2.大力發展行業電子商務。鼓勵能源、化工、鋼鐵、電子、輕紡、醫藥等行業企業,積極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優化采購、分銷體系,提升企業經營效率。推動各類專業市場線上轉型,引導傳統商貿流通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整合資源,積極向供應鏈協同平臺轉型。鼓勵生產制造企業面向個性化、定制化消費需求深化電子商務應用,支持設備制造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融資租賃服務,鼓勵中小微企業擴大電子商務應用。按照市場化、專業化方向,大力推廣電子招標投標。
3.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創新。鼓勵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的大數據資源,提升企業精準營銷能力,激發市場消費需求。建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追溯機制,建設電子商務售後服務質量檢測雲平臺,完善互聯網質量信息公共服務體系,解決消費者維權難、退貨難、產品責任追溯難等問題。加強互聯網食品藥品市場監測監管體系建設,積極探索處方藥電子商務銷售和監管模式創新。鼓勵企業利用移動社交、新媒體等新渠道,發展社交電商、“粉絲”經濟等網絡營銷新模式。
4.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。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商發展,完善跨境物流體系,拓展全球經貿合作。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、檢驗檢疫、結匯等關鍵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。創新跨境權益保障機制,利用合格評定手段,推進國際互認。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管理,促進信息網絡暢通、跨境物流便捷、支付及結匯無障礙、稅收規范便利、市場及貿易規則互認互通。
(九)“互聯網+”便捷交通。
加快互聯網與交通運輸領域的深度融合,通過基礎設施、運輸工具、運行信息等互聯網化,推進基於互聯網平臺的便捷化交通運輸服務發展,顯著提高交通運輸資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細化水平,全面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服務品質和科學治理能力。(發展改革委、交通運輸部共同牽頭)
1.提升交通運輸服務品質。推動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企業將服務性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,鼓勵互聯網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實時交通運行狀態查詢、出行路線規劃、網上購票、智能停車等服務,推進基於互聯網平臺的多種出行方式信息服務對接和一站式服務。加快完善汽車健康檔案、維修診斷和服務質量信息服務平臺建設。
2.推進交通運輸資源在線集成。利用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等技術,進一步加強對公路、鐵路、民航、港口等交通運輸網絡關鍵設施運行狀態與通行信息的采集。推動跨地域、跨類型交通運輸信息互聯互通,推廣船聯網、車聯網等智能化技術應用,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運輸感知體系,提高基礎設施、運輸工具、運行信息等要素資源的在線化水平,全面支撐故障預警、運行維護以及調度智能化。
3.增強交通運輸科學治理能力。強化交通運輸信息共享,利用大數據平臺挖掘分析人口遷徙規律、公眾出行需求、樞紐客流規模、車輛船舶行駛特征等,為優化交通運輸設施規劃與建設、安全運行控制、交通運輸管理決策提供支撐。利用互聯網加強對交通運輸違章違規行為的智能化監管,不斷提高交通運輸治理能力。
(十)“互聯網+”綠色生態。
推動互聯網與生態文明建設深度融合,完善污染物監測及信息發佈系統,形成覆蓋主要生態要素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動態監測網絡,實現生態環境數據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。充分發揮互聯網在逆向物流回收體系中的平臺作用,促進再生資源交易利用便捷化、互動化、透明化,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。(發展改革委、環境保護部、商務部、林業局等負責)
1.加強資源環境動態監測。針對能源、礦產資源、水、大氣、森林、草原、濕地、海洋等各類生態要素,充分利用多維地理信息系統、智慧地圖等技術,結合互聯網大數據分析,優化監測站點佈局,擴大動態監控范圍,構建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立體監控系統。依托現有互聯網、雲計算平臺,逐步實現各級政府資源環境動態監測信息互聯共享。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和大數據分析。
2.大力發展智慧環保。利用智能監測設備和移動互聯網,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,增加監測污染物種類,擴大監測范圍,形成全天候、多層次的智能多源感知體系。建立環境信息數據共享機制,統一數據交換標準,推進區域污染物排放、空氣環境質量、水環境質量等信息公開,通過互聯網實現面向公眾的在線查詢和定制推送。加強對企業環保信用數據的采集整理,將企業環保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。完善環境預警和風險監測信息網絡,提升重金屬、危險廢物、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風險防范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。
3.完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。利用物聯網、大數據開展信息采集、數據分析、流向監測,優化逆向物流網點佈局。支持利用電子標簽、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跟蹤電子廢物流向,鼓勵互聯網企業參與搭建城市廢棄物回收平臺,創新再生資源回收模式。加快推進汽車保險信息系統、“以舊換再”管理系統和報廢車管理系統的標準化、規范化和互聯互通,加強廢舊汽車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管理,為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創新和便民服務提供數據支撐。
4.建立廢棄物在線交易系統。鼓勵互聯網企業積極參與各類產業園區廢棄物信息平臺建設,推動現有骨幹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向線上線下結合轉型升級,逐步形成行業性、區域性、全國性的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,完善線上信用評價和供應鏈融資體系,開展在線競價,發佈價格交易指數,提高穩定供給能力,增強主要再生資源品種的定價權。
(十一)“互聯網+”人工智能。
依托互聯網平臺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創新服務,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術突破,促進人工智能在智能傢居、智能終端、智能汽車、機器人等領域的推廣應用,培育若幹引領全球人工智能發展的骨幹企業和創新團隊,形成創新活躍、開放合作、協同發展的產業生態。(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網信辦等負責)
1.培育發展人工智能新興產業。建設支撐超大規模深度學習的新型計算集群,構建包括語音、圖像、視頻、地圖等數據的海量訓練資源庫,加強人工智能基礎資源和公共服務等創新平臺建設。進一步推進計算機視覺、智能語音處理、生物特征識別、自然語言理解、智能決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機交互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,推動人工智能在智能產品、工業制造等領域規模商用,為產業智能化升級夯實基礎。
2.推進重點領域智能產品創新。鼓勵傳統傢居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開展集成創新,不斷提升傢居產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務能力,創造新的消費市場空間。推動汽車企業與互聯網企業設立跨界交叉的創新平臺,加快智能輔助駕駛、復雜環境感知、車載智能設備等技術產品的研發與應用。支持安防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,發展和推廣圖像精準識別等大數據分析技術,提升安防產品的智能化服務水平。
3.提升終端產品智能化水平。著力做大高端移動智能終端產品和服務的市場規模,提高移動智能終端核心技術研發及產業化能力。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差異化細分市場需求分析,大力豐富可穿戴設備的應用服務,提升用戶體驗。推動互聯網技術以及智能感知、模式識別、智能分析、智能控制等智能技術在機器人領域的深入應用,大力提升機器人產品在傳感、交互、控制等方面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,提高核心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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